第四章 案例彙編(Law Reports)
一、案例彙編的基本知識
1.引用編號(Citation)
為方便人們查閱,英國法院的所有判決會被定期彙編成冊,作為案例彙編出版。而每一份判決都會被給予一個編號,位於當事人名稱之後,用來確定其在所有法律報告中的位置。當使用電子資料庫時,也可直接輸入引用編號查詢判決,相比輸入當事人名稱更加快捷。
引用編號包含以下內容:
判決年份;
案例彙編名稱縮寫;
若當年該法律報告分冊發佈,則會有所在冊的編號;
具體頁碼。
引用編號的格式如下圖:
2.彙編名稱縮寫
在引用編號中,所有彙編名稱均以縮寫形式出現,對應全稱可以通過以下網址查詢:http://www.legalabbrevs.cardiff.ac.uk
3.官方彙編/官方引用編號(Neutral Citation)
由於英國從事案例彙編的機構很多,故同一份判決可能會在一個以上的彙編中出現,從而具有超過一個引用編號。另外,彙編出版者在編纂時也會在判決前加入摘要之類的資訊,使判決整體上顯得繁雜。從2002年起,高等法院及以上級別的的法院判決會有官方的引用編號,也即當前英國判決有兩套彙編體系:
目前官方彙編引用編號:
上訴委員會:UKHL;最高法院:UKSC;
上訴法院民事庭:EWCA Civ;刑事庭:EWCA Crim;
高等法院王座法庭:EWHC(QB);衡平法庭:EWHC(Ch);家庭法庭:EWHC(Fam)。
此類彙編可以在電子資料庫搜索到。此外,官方彙編判決的組成部分與傳統彙編也有區別(詳見下文)。
二、判決構成
1.傳統彙編中的判決
如上文介紹,傳統彙編的編纂者通常會在正式判決前加入介紹性內容,故判決開頭一般是這樣的:
關鍵字(Catchwords):與事實、爭議點、判決理由相關的關鍵資訊;
案情簡介即主要事實的摘要。
案情簡介之後便是判決摘要:
該部分由明顯的“Held”作為開頭;
將所有法官判決整理後分點列出核心,如關於某一點有法官的特別論述,以“Per XXX”標注;
如有某法官不同意某點判決,則會在該點開頭處注明“XXX, dissenting”;
近些年彙編更加人性化,在每個核心判決點後給出該部分判決在正式判決中的頁碼和段落號,方便讀者尋找(請留意上圖中每一段最後的括弧,裡面便是正式判決中與該點關聯的段落)。
再往後是涉及的先例和案源:
參考先例包括法官判決中參考的先例,以及當事雙方提交用以支持自己觀點的過往判決;
案件來源主要描述雙方爭議的緣由。如是上訴案件,也會簡單介紹下級法院的判決。
在此之後,便是正式判決。需要注意的是,從案情簡介到案件來源部分統稱為摘要(Headnotes),關鍵字和摘要不是正式判決組成部分,是由編纂者整理而得,實務中和論文寫作時不可直接引用!如果想快速瞭解案件事實和判決內容,案情簡介和判決摘要可以提供足夠的資訊,但若想詳細瞭解法官判決的思路以及法律推理過程(reasoning),細讀判決是必須的。
正式判決會將每位法官的判決分別列出,開頭處用大寫粗體字標明法官名稱。如下圖所示:
2.官方彙編的判決
官方彙編相對于傳統彙編簡單很多,沒有關鍵字和摘要,封面頁之後便是正式判決,如下圖所示:
三、有關判決效力的法律術語
同一個爭議上訴時,法院可能會對原判決效力作出如下判決:
確認(Affirmed):指上級法院同意並維持原審判決;
撤銷(Reversed):指上級法院不同意原審判決,撤銷並改判。
法院判決時對其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的在先判決可能會做出如下評價:
適用(Applied):認為先例中的判決理由應當適用於本案;
區分(Distinguished):認為該先例主要事實與本案不符,故不能適用。
法院判決時對下級法院在先判決的效力可能會做出如下評價:
認可(Approved):認為下級法院判決正確;
推翻(Overruled):認為下級法院判決不正確,對其效力作否定評價。自此以後被推翻的判決不可再作為先例引用;
不贊同(Disapproved):對下級法院判決存有異議,但程度上弱於推翻,不影響在先判決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