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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

印度擁有非常健全的獨立司法制度。位於新德里的印度最高法院是印度最高的上訴法院。每個邦都設有一個高級法院,以及下屬的地方法院,以此保證法律的執行,並確保公民基本權利受到印度憲法的保護。

印度的司法制度為三級制,典型的印度訴訟開始於地方法院,在最高法院獲得最終合理判決。邦高等法院和各種各樣的邦級法庭(一般位於各邦首府)構成了三級制度中的中間層。除了對於一些由於缺乏罰金管轄權而無法受理的案件,地方法院是大部分爭端的一審法院。違反基本權利的案件在相應的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審理。

民事、刑事及經濟爭端視其犯罪程度和罰金管轄權,可以在具有地區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審理。原告的起訴緣由和被告的居留地是決定地區管轄權的必要因素。

印度有一系列專門處理特定爭端的特殊法院和法庭:

1. 各種稅務法庭

2. 消費者賠償法庭

3. 印度保險監管局(Insurance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India)

4. 行業法庭

5. 債務償還法庭

6. 公司法委員會(Company Law Board)

7. 機動車事故賠償法庭

公民可以針對一項民事或刑事裁決向地方法庭法官提起上訴。接下來,可以依次向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印度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所有由最高法院法官做出的判決都將成為全國性法律,所有下級法院都需遵守。

爭端解決

印度法院的判決和法令神聖不可侵犯。然而,《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CPC)第十三章規定,除了少數情況外,對於針對相同的當事人之間或任何相同訴訟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做出的直接判決,外國判決具有最終決定效力。

《1908 年民事訴訟法典》第44A章規定了由往復地區(reciprocating territory)法院做出的判決的執行。法典規定,往復地區上級法院通過、且在印度地方法院存檔的判決,可在印度執行,原因是其已在印度地方法院通過。根據印度政府的通報,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新西蘭、香港和斐濟為往復地區。對於其他國家,若印度地方法院審理的案件可以由一項由外國法院通過的判決處理,那麼該判決就可以在印度執行。此外,《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在其第三十七條中規定了債務和違約金的快速償還程式。與一般訴訟不同,被告人無權自我辯護。

仲裁和調解

基於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的《1996年裁決和調解法》規定了快速解決下列商業爭端的措施:

– 仲裁地在印度的國際商業仲裁和

– 根據《紐約公約》和《日內瓦共約》規定,執行印度之外的仲裁地做出的國際商業仲裁協議和裁決

《仲裁法》還適用於通過印度法律認定(無論是否屬於合約爭端)、且其中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或隸屬於外國公司的國際商業爭端。

執行程式

印度最高法院在M/s Furest Day Lawson 公司訴 Jindal Exports 公司 2000(4) AD(SC) 433一案中裁定“外國裁決已被認定為法令”。已經獲得外國判決的一方可以直接請求執行該判決,然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需依照《仲裁法》第四十七到四十九章執行。一旦法院認定外國法院的判決為可執行判決,即可執行。在有相應管轄權的印度法院裁定一項外國判決為可執行判決之後,當事人可以提交執行申請。對於最高法院來說,上述判決被視為可執行判決之後不會成為法令。

印度國內判決的執行需遵守《仲裁法》第三十六章。該章規定,在超過根據第三十四章申請駁回仲裁判決的時間、或已做出該申請以及已被拒絕的情況下,應依據《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按照法院判決的方式執行。

投資條約帶來的新爭端解決機會

印度與許多國家都簽署了雙邊投資條約,包括澳大利亞、法國、日本、韓國、德國、俄羅斯聯邦、荷蘭、馬來西亞、丹麥及美國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 )等。與每個國家簽訂的協定都規定,締約一方投資者與另一方投資者應該通過協商、調解和仲裁解決爭端。

印度是多國投資擔保機構(MIGA)締結會議的參會國,該機構規定締約國和大會及MIGA之間應通過協商、調解和仲裁解決爭端。

按照印度法律,以下類型爭端不能通過仲裁解決,因此,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 與公共權利有關的爭端

– 具有與刑事犯罪類似的性質,且需根據《外匯管制法》(FEMA)裁決的爭端

– 由法定機構頒佈有效智慧財產權的爭端

– 超過當事人意志的稅收爭端

– 根據《1956年公司法》停止營業的爭端

– 涉及破產的爭端

印度重要的經濟法規

《1934年印度儲備銀行法》 : http://www.indialawinfo.com/bareacts/RBI.html

《1938年保險法》 : www.irdaindia.org

《1951年產業(開發和管制)法》 : http://siadipp.nic.in/publicat/ip/ipact01.htm

《1947年勞資糾紛法》 : http://www.indialawinfo.com/bareacts/ida.html

《1986年環境(保護)法》 : http://envfor.nic.in/legis/env/env1.html

《1992年對外貿易(開發和管制)法》: Please click to visit the website

《1961年所得稅法》 : http://law.incometaxindia.gov.in/TaxmannDit/DisplayPage/dpage1.aspx

《1999年外匯管制法》: http://indiacode.nic.in/fullact1.asp?tfnm=199942

《1962年海關法》 : http://www.cbec.gov.in/customs/cs-act/cs-act-idx.htm

《1975年關稅法》:http://www.cbec.gov.in/customs/cst-0708/cst-main.htm

《1944年中央消費稅法》: http://www.cbec.gov.in/excise/cx-act/cx-act-idx.htm

《1985和1986年中央消費稅法》 : http://www.cbec.gov.in/excise/cx-tariff0708/cxt0708-idx.htm

《1956年公司法》 : Please click to visit the website

《1970年專利法》 : http://ipindia.nic.in/ipr/patent/patents.htm

《1957年版權法》 : http://indiacode.nic.in/fullact1.asp?tfnm=195714

《1999年商標法》 : http://did.nic.in/ipr/trademark/tmmain.htm

《1992年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法》: Please click to visit the website

《1860年印度刑法典》: http://www.indialawinfo.com/bareacts/ipc.html

《1872年印度證據法》: http://www.indialawinfo.com/bareacts/evi.html

《2003年中央電力法》: Please click to visit the website

《2000年資訊技術法》: http://mit.gov.in/default.aspx?id=321

《印度憲法》 : http://indiacode.nic.in/coiweb/welcom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