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前海合作區的擴大開放、投資貿易便利化以及各領域、各類型創新制度的落地,前海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持續增長,案件類型呈多樣化,涉港商事案件佔比大,且涉港案件以金融類糾紛為主,根據我院統計,2015年度及2016年第一季度前海法院共立案1826件,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佔我院全部受理案件總數的52%,主要類型為金融類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和公司投資類糾紛,分別佔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總數的46%、18%和9.5%。針對前海法院商事案件的基本情況與特點,從前海法院審判職能角度出發,前海法院制定了《前海法院涉合作區與自貿區案件審判指引》(以下簡稱《審判指引》),並於4月20日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予以發佈。《審判指引》是對前海法院2015年5月實施的《為自貿區與合作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進行的深化與細化,旨在進一步發揮司法職能,強化司法引導與服務保障功能,維護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推動建設合作區與自貿區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審判指引》的主要目標
伴隨著前海合作區的擴大,司法要面對的市場主體更加多樣、矛盾糾紛更加複雜,利益訴求也呈現國際化、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據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的一份調查報告,75.3%的企業表示在投資前海時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因此,法治軟環境是前海自貿區與合作區的核心競爭力。前海法院制定出台《審判指引》,根本目標是實現司法的公正高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打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審判指引》主要致力於解決法治軟環境建設中司法的三個核心問題:
一是「各方當事人的平等保護問題」。《審判指引》所體現的平等保護不但涉及自貿區內的商事主體之間,還涉及自貿區外與自貿區內,尤其涉及外國、以及港澳台當事人時訴求會更加明顯。
二是「裁判尺度的統一性問題」。在全面深化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確保法官依法獨立行使裁判權的同時,必須強化對司法審判行為的指導與合理約束。特別是前海作為新興產業發展的密集區,新的商業模式必然誘發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在民商事審判領域中的相應體現就是不斷出現諸多疑難、複雜、新類型案件。
三是「國際、區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問題」。司法公信力涉及對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法治信賴程度。無論是前海合作區還是自貿區都是國家全面深化對外開放,加強對外交流的重要改革部署。周強院長明確要求前海法院建設具有國際公信力的一流法院,努力建設成為我國司法的國際窗口。
《審判指引》的五大亮點
《審判指引》共7章105條,包括總則、涉合作區與自貿區案件的立案、送達與財產保全、審理、執行、審判機制、審判延伸等內容,主要體現了以下特點:
亮點一 審判理念的國際化
《審判指引》充分體現平等保護原則,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保障各方當事人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和公司自治權利,保障遵守契約自由、誠實守信的法治精神,充分保障當事人意思自治,避免在審判過程中輕率以司法判斷取代商業判斷;優先適用商法規範,尊重商事交易慣例,信守國際條約,依法維護合同效力,維護商事交易的嚴肅性,保障商事交易秩序穩定。
亮點二 審判體系的現代化
前海法院認真落實周強院長關於審判體系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和要求,深入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從訴訟制度、審判機制、職業素養以及信息化建設方面,大力推進審判體系的現代化建設。積極推進以庭審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庭前會議制度,推進調查辯論階段的有機整合,落實證據裁判裁判規則,強化當庭質證認證,提倡進行階段性合議,推進庭審實質化。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權責一致,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不斷提升司法為民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構建高效、便民、陽光、透明的司法服務機制。不斷提升法官職業素養,培養高素質專家型法官隊伍,為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的現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加強司法管理,不斷提高司法水平,依託信息化為科學架構審判執行工作流程,創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為群眾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務。
亮點三 審判質量的精品化
《審判指引》以訴權行使的基本流程為基礎,在立案、送達與財產保全、審理、執行等方面詳細規範了涉自貿區與合作區案件審理的具體要求。以落實立案登記制,保證「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為基礎,完善精品案源的發現機制,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保證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實現案件管理的精細化,抓好案件審理關鍵環節的審判管理。建立司法行為的合理約束機制,規範統一裁判思路和尺度。培養高素質專家型法官隊伍,選任專家陪審員,建設專家咨詢機構,推行專業化審判,完善域外法律查明與適用機制,充分體現涉自貿區與合作區案件審判的專業性、國際性。建立類案參考制度,探索案例與成文法的有機結合,實行複雜案件的強制說理,加強案例援引,對不援引同類案例的要說明理由等,為審判精品戰略的實施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亮點四 審判指引的標準化
按照自貿區與合作區的產業發展情況、矛盾糾紛的特點,以及其對司法審判工作的不同要求,分門別類加以規範和引導,保證司法行為的統一性,統一裁判程序與尺度。《審判指引》以合作區與自貿區主要案件類型為基礎,分類規範合同、金融、公司、融資租賃、知識產權、現代物流、房地產、勞動爭議等8類案件的審理機制。另一方面,積極探索新類型糾紛的裁判規則,推進各新類案件裁判要素和法律依據的明確化和具體化,引導市場行為的正確方向。
亮點五 糾紛解決的多元化
《審判指引》致力於推動建設社會化、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訴調對接機制,並作為涉合作區與自貿區案件的處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立前海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建設服務功能多元的訴調對接平台,實現訴調對接規範化、常態化;加強調解工作的司法推動,建立聯動工作體系,引導社會資源和市場資源向糾紛調解集中;構建規範化的訴調對接機制,推行先行調解、訴前聯調,完善繁簡分流、無爭議事實記載、無異議調解方案認可、中立評估、司法確認等工作機制,強化調解工作的法治保障。建立專家調解員制度,探索調解與裁判的適當分離,增強調解工作的國際性、獨立性和保密性。
以上是前海法院制定實施《審判指引》的總體情況,前海法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審判指引》為操作規範,不斷推進審判精品戰略,深入研究自貿區、合作區建設、「一帶一路」戰略實施中的法律問題,維護公平正義,展示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良好的司法形象,努力為自貿區與合作區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前海管理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