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和香港均是“一帶一路”上的重要支點。香港資深大律師、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常任理事梁定邦認為,前海有很好的“契約自由”的特色,前海有世界各地的仲裁員,而“一帶一路”未來也有很多契約構建上的設計,契約怎麼設計?法律怎麼用?仲裁地應該在哪裡?解決糾紛的地方應該在哪裡?前海應抓住機會,積極申請作為“一帶一路”、亞投行、世界銀行的糾紛解決中心。
梁定邦指出,目前在前海,締約方有自由來選他們的管轄法律,你用什麼法律來管轄你的契約都可以,比如說香港法律、英國法律、中國法律,這是前海一個重要的特色。另外,在深圳國際仲裁院,有世界各地的仲裁員,開庭已經可以用各種語言來進行,這令國際上的各方企業感到安心。此外,中國參加了紐約公約,承認並執行仲裁裁決的公約,我國任何一個仲裁機構所發出的裁決,都是可以在紐約公約裡面任何一個地方執行的,這對企業而言也是很有好處。
梁定邦表示,前海還可以繼續探索在對接國際法治環境上的優勢,積極傳播前海優勢,向亞投行、世界銀行拋出橄欖枝、申請前海做他們的仲裁地和解決糾紛的地方。
梁定邦介紹,一帶一路有65個國家,大部分國家都簽訂了雙邊的投資保護條約,這個投資保護條約裡邊,有很多的仲裁條款,仲裁條款落地的地方一種是國際銀行糾紛解決中心,任何一個企業,到了任何一個所謂締約國家來經商、投資,如果那個國家用各種手段來剝奪他的權益,這個商人包括這個企業可以來向這個國家討回賠償。這種方式在美國跟南美國家非常多,但是在東南亞的國家很少,所以前海可以跟香港一起合作,來申請作為一個重要的仲裁地。
另外,梁定邦建議前海可以與世界銀行合作在前海設糾紛解決中心,成為世界上除華盛頓、歐洲之外另一個國家仲裁中心,無論企業還是個人,認可你這裡的糾紛解決能力,就會源源不斷地帶來經濟發展所需的各類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