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webp「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17日被高等法院判監禁6至8個月。22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另一宗「佔旺」期間涉藐視法庭案,由囚車押往香港高等法院應訊,而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被押上囚車轉往西貢壁屋監獄服刑,「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則被轉往大嶼山塘福懲教所。

訴庭近日分別就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者和3 名佔領運動學生領袖涉及非法集結的案件,由社會服務令改為判監,引起本地及國際社會極大迴響。雙學三丑」日前被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反對派中人就公開聲稱法庭判決是「政治迫害」,指稱「雙學三丑」是所謂的「良心犯」或「政治犯」。

謂「政治犯」說法完全不正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1日)下午6時召開記者會,就近期兩單司法覆核案件判決作出回應。林鄭表示,兩單案件被告均涉及違法行為,律政司依照法律提出司法覆核,絕非政治檢控,她對部分人士攻擊司法機構的言行感到極度遺憾。林鄭強調,法治精神是香港這20年賴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希望無理指控動搖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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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19日罕有發表聯合聲明,指「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強調「若對法庭判決提出沒有根據的抨擊,甚或表達該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這些言論不但不合理,亦有損香港司法及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此次,大律師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發表聯合聲明說明有關法庭受政治干預的指控全無理據和基礎,表明了香港律師界捍衛法治和正義的決心和態度。以下是《联合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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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留意到近日一些國際及本地媒體發表,有關香港上訴法庭就着處理涉及非法集結罪行的刑期覆核申請的言論,我等對部分媒體表達的社評或其他言論表達極度關注。

我等一直的做法是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尤其是涉案人士有可能會繼續提出上訴。我等認為任何評論並不適合。

但是,我等要指出,香港法院的判決是依據法律應訴訟某方的申請而作出的。

我等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 不論個別人士對刑期的看法如何,有關被告人就着所干犯的罪行是經適當的法律程序審理而獲定罪及判刑,而涉案人士亦有獲得適當的法律代表。

在一個文明社會,對個別案件所提出的議題表達公開及理性的評論是應該獲支持的。但是,若對法庭判決提出沒有根據的抨擊,甚或表達該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這些言論不但不合理,亦有損香港司法及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

我等認同和重申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過往所表達的意見:

“在發表任何針對法庭判決的評論時,必須小心謹慎,以顧及評論對司法尊嚴及獨立的影響。香港的法治建 基於大眾市民及國際社會對法官以至司法體系的尊重及信心。不恰當的評論可令人對司法獨立產生無根據及不必要的懷疑,更有可能削弱大眾市民及國際社會對本港法治的信心…

本會極有信心,香港所有法官有能力繼續 恪守其就任時所作 出的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 區,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 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香港服務。本會 將竭盡所能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摘錄自香港大律師公會於 2016 年 2 月就着部分人士對法庭在涉及公安的案件作出輕判的評論所發表的聲明)

「香港社會一直尊重法治和獨立、專業的司法機構。國際社會都對這些原則推崇備至,而這些原則亦被視為香港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基石。對這些原則的高度尊重,以及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是建基於長遠的司法歷史、努力建立的傳統、堅實的憲法基礎,以及一眾出色和專業的法官的不斷努力,這些原則都不容及不應妥協、被削弱或牽連到政治爭議中。”

(摘錄自香港律師會於 2015 年 9 日發表的聲明)

以上意見所表達的理念,至今仍然適用。

香港大律師公會 香港律師會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