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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星亚

郭星亚

境内首席顾问

律师介绍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境内首席顾问、深圳市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理事长。

    郭星亚,中共党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曾从事多年法律实务和教学工作,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一级律师。1986年调深圳市司法局并任深圳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主任;1991年任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局长助理;1993年创办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顾问。执业领域专注公司法律顾问、破产清算、金融证券法、争议解决。


社会兼职:

兼任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名誉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全国律师校友联谊会创始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市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理事长、深圳市福田区仁和长者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市人民政府证券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主要业绩:

1992年,郭星亚时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受命主持律师体制改革,拉开了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序幕。1993年,她主动放弃公职,创立中国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推动律师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向“社会法律工作者”转变。郭星亚被誉为“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引领者”和“法律先行的倡导者”,早在1988年她就提出律师应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她带领星辰律师团队在证券法律业务、破产清算、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按揭等领域率先探索,出具了中国第一份上市公司法律意见书,推动律师业务从传统诉讼向非诉讼领域拓展,为中国证券市场、破产法律制度等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2004年,郭星亚发起成立“八方律师联盟”,整合国内多家知名律所资源,通过统一管理、人才互动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被业界称为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的“破冰之举”。2013年,她主导成立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聚焦国际法律冲突研究,为“一带一路”倡议等提供法律智库支持,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与国际接轨。2014年和陈方主任共同推动成立星辰前海分所和星辰香港分所。2024年,牵头成立国内首家专注维护长者权益的民非组织——深圳市福田区仁和长者法律服务中心并任理事长。著有《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师实务》《美国商法释义》《深圳特区涉外经济合同法实践》《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律师实务》《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三色光》等十多部对律师实务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专著。


主要荣誉:
郭星亚创办的律师事务所被国家司法部、人事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深圳市首届先进律师事务所。郭星亚本人先后获评全国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广东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先进个人、深圳市首届优秀律师等荣誉。2013年,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郭星亚律师“终身成就奖”。2016年获学法网评选出的“全球10大最美律师—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宣导者和先行者”美誉。郭星亚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对法治事业的执着追求,为中国律师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开创性贡献,被誉为“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引领者”和“法律先行的倡导者”,创造了中国律师的若干个第一,为建立中国的证券律师法律服务制度、中国破产企业法律服务制度等作出突出贡献。